关于离婚孩子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3-02-08 17:55:48 来源:法务网

一、关于离婚孩子怎么判

关于离婚孩子的判决如下:


【资料图】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找法网提醒您,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材料

1.起诉状原件;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

3.当事人的委托代理材料;

4.证据材料;

5.证据材料清单。

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吗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原则上是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如果男女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同意共同抚养孩子的,那么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来履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够通过诉讼离婚的,那么可以在诉讼过程之中向法院表达双方都想要共同抚养孩子的意愿。只要对子女的成长不会带来不利的影响,一般法院也会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将抚养权判决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轮流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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